《命理约言》四卷,清陈素庵著。 书中第一卷为法,第二卷为赋,第三卷为论,第四卷为杂论。民国年间,全书经过当时命理学家浙江嘉兴人韦千里的校刊删注,名为《精选命理约言》,于是就渐渐通行开来了。 《精选命理约言》第一卷计有《看命总法》、《看格局法》、《看用神法》、《看生年法》、《看月令法》、《看日主法》、《看生时法》、《看运法》、《看流年法》、《看六亲法》、《看贵贱法》、《看贫富法》、《看吉凶法}、《看寿夭法》、《看科第法》、《看性情法》、《看疾病法》、《看女命法》、《看小儿命法》等48篇。 第二卷为《总纲赋》、〈格局赋》、《行运赋》、《流年赋》、CiE官赋》、《偏官赋分、《正印赋》、《偏印赋》、《正财赋》、《偏财赋》、《食神赋》、《伤官赋》、《比劫赋》、《禄刃赋》、《从局赋》、《化局赋》、《一行得气赋》。《两神成象赋》、《暗冲暗合赋》、《女命赋》等20篇赋文。韦千里并说:“赋二十篇,乃论命之精华,余略加诠注。” 第三卷为论,计有《天干论》、《地支论》、《干合论》、《干冲论》、《支三合论》、《支六合论》、《支方论》、《支冲论》、《支刑论》、《支害论》、《五行旺相休囚论》、《十二支作用论净、《干支覆载论》、《诸神煞论》、《太岁论》等48篇,可谓洋洋洒洒。 第四卷主要为杂论24则,并附张神峰《辟五行诸谬论》11则,总计35则,以作为全书的补充。 书中韦千里的识文引清渠先生的话说:“是书湮没人世,垂三百年,今竟赖君(指韦千里)毅力,得以公诸天下,使命学日进昌明,则人人知命,人人守份,上无战争之害,下无攘夺之虞,其功不亦大哉!”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