劫财之构成是五行与我同类,而阴阳异性者,例如:甲日遇乙,甲为木,乙亦为木,是同类,但甲为阳性,乙为阴性,是同类而阴阳异性,故乙为甲之劫财。(甲见乙、卯;乙见甲、寅;丙见丁、午;丁见丙、巳;戊见己、丑、未;己见戊、辰、戌;庚见辛、酉;辛见庚、申;壬见癸、子;癸见壬、癸)皆为劫财。 劫财又名败财,阴见阳为劫财,例乙见甲、辛见庚等。阳见阴为败财,例甲见乙、庚见辛等,败财多害子克妻。劫财六亲与比肩同,有义兄弟,或有异父母之兄弟。性情则神气高傲、喜争斗、暴戾、好投机、望侥幸、损财、破产、离散,兄弟姊妹,朋友间不和、不信、诽谤、破败等。柱中多劫财者,男克妻,女克夫,多口舌。 劫财之另一别名为(逐马神),例如甲日生之人,以己土为正财,财即是马,其它柱有乙,或有亥卯未,即为比肩、劫财,必互相争夺正财,此即谓之逐马。 劫财之喜忌与比肩相同,身弱多官星者,喜劫财。劫财与羊刃同柱而有二者,主外表虽华美,内实困苦,家庭寂寞,姻缘易变换或为财惹祸,富而不久。 劫财与伤官同柱者,主无赖之徒;在时损子。劫财与伤官、羊刃同柱者,主有牢狱、剑难、变死之灾,短命等。若无上说之灾亦是赤贫,乞食,劳动者之命。 年或月有劫财,必是弟或妹,不是长子,月下劫财主无财。日或时有劫财,再有伤官必损子。同一干支有劫财,主父早亡,夫妇离别,或事业必遇解散,破产,万事多损失。 总之比、劫、禄、刃都是同类的五行,功用除帮身以外,还有能合煞。但坏处是,能争夺财星、又能盗泄官煞的力。如果日主弱,则不拘比、劫、禄、刃一概皆喜。比、禄最好;劫、刃次之。但如果日主强,则见劫、刃大忌,比、禄次之。 例如日主很旺,四柱中以财为用神,又无官煞,这时切忌见比、劫、禄、刃,见之则财被分夺无余。 假如日主衰弱,最喜用比、劫、禄、刃,帮身,财多身弱尤喜;因为财一经受夺,本身的负担自然减轻了。假如比、劫、禄、刃,是忌神,必要用官或煞克制,或行运遇之最妙。凡比、劫、禄、刃强,日主一定也强;比、劫、禄、刃弱,日主一定也弱,这是一定不能改的道理。 |